5月29日下午,天津大学张恒山教授以“评判法学的基本逻辑”为主题,应邀在教科楼A504会议室作专题讲座。讲座由院长樊晓磊主持,法学专业50余名师生参加。
讲座中,张恒山教授深入剖析了自然法学、分析实证法学、历史法学三大流派的理论局限,系统阐述了评判法学的核心框架,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新视角。提问交流环节,张恒山教授与师生展开热烈讨论。现场学术氛围浓厚,师生们纷纷表示收获颇丰。
(初审:张栋;复审:李依林;终审:樊晓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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